南昌文都课堂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服务学员,使得学员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订文都课堂管理条例。
第一条:教室开放时间,早上7:30开放,中午一直开放供学员休息。
第二条:上课时间,早上8:00开始,大概11:40下课;下午2:00开始,大概5:30下课;晚上6:10开始,大概9:40下课。
第三条:听课证查阅,听课证是学员进入课堂的唯一凭证,请学员上课期间务必带着听课证。早上在进入教室时查阅听课证,下午在第一节结束的课间查阅,为方便查阅,请学员下午第一节课结束后把听课证放在桌子右上方。
第四条:上课期间,禁止吃零食、接听手机、手机调为振动。
第五条:请学员爱护教室的公共物品,禁止接触多媒体设备,倘若出现物品被损情况,将照价赔偿。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南昌文都教育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