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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冲刺讲义 (12)

上传时间:2018-04-04 14:23:46 来源:文都中律法考 阅读: 下载: 收藏 已收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冲刺讲义 (12) 1.【法的概念的正义(不定项)】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的共同主张的有(    )
A 良法亦法。
B 法律与道德在内容上有重合之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C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
D 法律与道德没有本质上的必然的联系。
 
2. 【法律的概念(多选)】1944年,一个德国士兵私下里向他妻子说了一些他对希特勒及纳粹党其他领导人物不满的话。他的妻子因为在他长期离家服兵役期间“已投向另一个男子的怀抱”,并想除掉她的丈夫,就把他的言论报告给了当地的纳粹党头目。结果,他丈夫遭到了军事特别法庭的审讯,被判处死刑。经过短时期的囚禁后,未被处死,又被送到了前线。纳粹政权倒台后,那个妻子因设法使其丈夫遭到囚禁而被送上法庭。她的抗辩理由是:据当时有效的法律,她丈夫对她所说的关于希特勒及纳粹党的言语已构成犯罪。因此,当她告发她丈夫时,她仅仅是使一个罪犯归案受审。 对于该案评论正确的是?(     )
A.按照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士兵妻子的告发是合法行为,不应受到惩处。
B.按照传统自然法学派的观点,纳粹的法律违反了基本的良知和正义观念,是“非法”的。
C.该案件表明法律的正当性和法律的可预测性之间存在着紧张的关系。
D.对士兵的妻子进行相应的惩处符合法不溯及既往这一法治理念的要求。
 
3.【法的特征(不定项)】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利益而获得利益。”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那一项说错误的?(     )
A 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
B 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
C 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该得到保护。
D 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否。
 
4.【法的价值冲突(不定项)】下列实例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中的个案平衡原则的是?(      )
A.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遭到激烈的反抗,警察无奈击伤了犯罪嫌疑人的前臂,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后将其逮捕。
B.在某一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甲和乙应平均继承财产,但由于继承人甲没有劳动能力,法官判决甲继承了被继承人65%的财产。
C.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交警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但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或“最小限制”。
D.开发商为了城市的建设强制拆除城郊某住户合法建设的房屋。
 
5.【法的作用(多选)】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在自己的收入达到了纳税标准时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B社会学法学认为习惯只有在国家立法机关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C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体现了法律的社会作用。
D加强法律的强制性有助于法律的权威。
 
6.【法律规则与原则(多选)】继承人埃尔玛在杀害了被继承人即自己的爷爷之后,还能不能继续保留由爷爷的遗嘱所赋予的继承权。按照当时纽约的遗嘱法,没有人怀疑遗嘱的有效性;也没有任何立法或判例规定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之后是否丧失继承权。如果判决埃尔玛败诉,得不到任何“明文”法律的支持,如果判决埃尔玛胜诉,在道德上又让人难以接受。按照伊尔法官的观点,普通法和其他法律中都尊重一个原则:不能因过错获得利益,所以制定法应被解释为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将剥夺其继承权。法院最终败判决埃尔玛败诉。对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之后是否丧失继承权法律没有规定,说明法律出现了空白或者漏洞。
B司法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之间有时会存在冲突。
C法律原则在效力上高于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应该接受法律原则的规制,违背法律原则之规则是“违法之法”,法官可以拒绝适用。
D如果法官判决埃尔玛仍然享有继承权,则从形式上看该判决也是合法的。
 
7.【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多选)】张男与李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张男在外出工作期间结识了外县的王女,两人感情不断升温并同居。后来张男经查确诊为癌症晚期,不久将离开人世,张男将自己婚前个人的两处房产遗赠给王女。张男死后,因两处房产发生纠纷,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遗赠人张男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民法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无效行为。对于该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本案中,法官是依据法律规则而不是法律原则判决的。
B法官违反了法律规则的明确规定,是枉法裁判。
C对于本案法官而言,面临着一个在法律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取其一的艰难选择。
D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的裁判体现了法的价值判断。
 
8.【法律渊源(单选)】 A对自己的父母不孝顺,其父母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据“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之规定,判处A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除了相关的、规定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之外,法官还引用“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类的道德原则,进一步强调孝顺的道德义务性质。对于
这一事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赡养父母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说明道德义务可以转化为法律义务。
B法官引用了“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这一道德原则,说明道德规范是法律的正式渊源。
C赡养父母属于绝对义务。
D“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是规范句,该规范句表述的法律规则属于命令性规则。
 
9.【法的要素与法律渊源(不定项)】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都属于法的要素,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属于权利性规则、确定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B法律规则的要求比较笼统、模糊,不预设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C法律原则仅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法官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的余地。
D法律规则属于法的正式渊源,而法律原则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
 
10.【法的非正式渊源(单选)】某家族存在如下习惯:“未按时参加家族祭祀祖先活动者,视为藐视祖先,因而剥夺其继承权”。家族成员A未能按时参加当年的祭祀活动而被剥夺了遗产的继承权。后A诉至人民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有两点:其一、A本身既缺乏劳动收入,又缺乏生活来源;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这个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习惯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当首先选择适用习惯。
B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只有法的正式渊源才是法律推理的前提,非正式渊源(如习惯)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
C非正式渊源没有法律意义,本案中的家族习惯不应当成为剥夺家族成员继承权的理由。
D在具体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法官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只有在没有正式渊源作为依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非正式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