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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培训刑事诉讼法讲义(1)

上传时间:2018-04-08 10:06:01 来源:文都中律法考 阅读: 下载: 收藏 已收藏

2016年司法考试培训刑事诉讼法讲义(1) 提示:
基本理论部分主要介绍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任务、刑事诉讼的模式等相关内容。司法资格考试对这一部分内容的考核将会逐步增加。
重点知识结构图
刑事诉讼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
概述      刑事诉讼基本理念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相结合
节约司法资源,诉讼效率
根本目的-维护政治经济制度,促进社会进步
刑事诉讼目的
直接目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
工具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                公正、秩序、效益
自身价值
                           
 节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刑事诉讼法典
即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三)有关的法律
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比较重要的有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律师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等。
(四)有关的法律解释
主要包括:
 1、2012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2、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3、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五)规章、地方性法规。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六)有关的国际公约、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1、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2、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动态并重;3、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相结合;4、节约司法资源,诉讼效率;5、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所谓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所谓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包括:(1)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既统一又对立。一方面,正确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统一的;另一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不能脱离惩罚犯罪;一般认为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构成了刑事诉讼法目的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体,两者结合,不可片面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动态并重
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具体要求是:(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罪名;(3)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罪重在事实上法律上发生疑问的,应当从有利于被追诉人方面作出处理;(4)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处刑罚;(5)已经生效的裁判得到合理有效的执行,使实体公正最后得以真正实现;(6)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特别是无罪错作有罪处理的案件,依法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补偿。
 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即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具体要求是:(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其它非法手段取证;(4)真正实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审前程序尽量透明,审判程序公开;(6)在审判程序中,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庭居中裁判;(7)按照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因此,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有其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
三、实体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
实体真实,又称客观真实,要求裁判者只有在正确反映犯罪事实真相时,才能裁判被告人有罪,即通常所说的客观真实论。法律真实则主张以法律所确立的标准作为裁判的尺度,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只要达到了法定的裁判尺度,即视为真实并可以据此作出有罪裁判。客观真实主义可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积极实体真实主义认为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为不使一个犯罪人逃脱,刑事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辜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地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
四、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的比例。追求诉讼效率,意味着应当降低诉讼成本,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是:公正,效率第二;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五、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