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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律司法考试培训行政法讲义(1)

上传时间:2018-04-02 16:05:50 来源:文都中律法考 阅读: 下载: 收藏 已收藏

2014年中律司法考试培训行政法讲义(1) 讲 行政主体与公务员制度
(一)行政主体概说
S.1.1 定义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S.1.2 基本特征
●权力主体与责任主体的统一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
*最典型的就是能够在行为的书面形式上签字盖章
● 在我国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
S.2 行政主体之一:行政机关
S.2.1 定义
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国家机关。
S.2.2 特点解析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而不是其他社会组织。
  *所谓是国家机关,就是指其由国家的宪法或法律直接规定产生。
●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权的国家机关。
S.2.3 行政机关的体系
S.2.3.1 按权限分:综合权限机关与部门权限机关
● 综合权限机关:在其管理行政区域内享有宏观、综合管辖权力的行政机关,也就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是上级人民政府
● 部门权限机关:在其管理行政区域内专门就某一项行政管理任务享有管理职权的机关。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工作部门。全国范围内垂直管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是上级政府工作部门
●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行政公署(地区行署)
经省级政府批准,县级政府(县、自治县)→区公所
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街道办事处
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
*派出机关代表一级政府,属于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才取的行政主体资格。
S.3 行政主体之一:授权组织
S.3.1定义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规章不能单独授权
S.3.1特征
● 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行政机关自行授权一个社会组织从事某活动只能认定为委托
● 授权对象必须是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 我国常见的授权组织包括:行政机构和其他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
 
行政机构
 
 
 
 
 
 
 
组建机构
 
         派出机构
临时机构 内部机构
     
S.4 行政受委托主体
S.4.1 定义
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下,将其一部分职权或事项委托给其他的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个人来行使,受委托机关或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来承担。
● 总结:《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委托的不同要求
行政处罚法 (1) 可以委托给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来行使处罚权
(2) 该组织要具备职能、技术与人员三项条件
行政许可法 (1)只能委托给行政机关来实施许可
(2)行政委托一律要公开进行
行政强制法
 
行政强制措施:一律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委托给无利害关系第三人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