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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首页>资料中心 > 法考 > 民法>2016年国家司考培训名师强化阶段民法讲义——曹兴明 (10)

2016年国家司考培训名师强化阶段民法讲义——曹兴明 (10)

上传时间:2018-04-04 14:40:00 来源:文都法考 阅读: 下载:

2016年国家司考培训名师强化阶段民法讲义——曹兴明 (10) 【例题】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3题,单选)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③代理与传达:
a、传达人不需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b、传达错误的,传达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2.分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3.委托合同(基础关系)、授权行为(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代理三者关系
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存在基础关系:如委托合同、合伙合同、承揽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等。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4.代理权行使原则:亲自行使;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谨慎、勤勉。
5.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6.共同代理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本人连带责任。
(1)、责任主体:共同代理人,向委托人负责任
(2)、法定情形:共同代理人就过错的共同代理行为对本人承担连带责任,未与其他代理人协商的除外。
【例题】甲建筑公司委托乙与丙为其代理人,向丁化工公司联系承包该公司的新厂房建筑业务,为求能达成交易,获得佣金,乙与丙隐瞒了甲公司资质不足的事实,后该合同被丁公司以欺诈为由撤销,并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若干。(习题演习)
1、甲承担损失后,得如何寻求救济?
 
2、若签订合同之时的隐瞒行为,系乙自作主张,并未与丙商议,甲得如何主张权利?
 
3、若乙丙为欺诈行为时,甲得知此事而未表示反对,丁得要求谁赔偿其损失?
 
7.复代理
(1)成立情形转委托:在本人事先同意、事后追认和紧急情况三种情形下,代理人得转委托;
(2)效力关系转委托
a、转委托情况下,代理人仅就在对复代理人的选任和指示范围内负责;
①选任责任:即所选第三人其人品道德存在重大瑕疵并由此造成本人的损失;
②指示责任:即对次代理人有错误指示并由此造成本人的损失。
b、代理人擅自转委托,则须对复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后果负责。
【例题】关于复代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四川卷三第52题,多选)
A.复代理人是代理人基于复任权而选任的
B.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本人承担
C.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必须取得被代理人同意
D.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转托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
 
8.无权代理
(1)定义: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且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
(2)特征:1.行为人欠缺代理权;
           2.除缺乏代理权外,无权代理人的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其他特征,涉及三方当事人;
           3.无权代理不属于“无效代理”。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效代理”,而非无权代理。
(3)追认的生效与合同的生效
参考法条】
《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二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例题】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2009年卷三第4题,单选)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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