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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首页>资料中心 > 法考 > 刑法>2016年国家司考培训名师强化阶段刑法讲义——陈永生 (16)

2016年国家司考培训名师强化阶段刑法讲义——陈永生 (16)

上传时间:2018-04-04 15:21:13 来源:文都法考 阅读: 下载:

2016年国家司考培训名师强化阶段刑法讲义——陈永生 (16) (四)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是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不应当预见的是意外事件。
判断为应当预见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
1.有预见的义务:预见的义务既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义务,也包括职业、业务方面的义务,还包括社会习俗、日常习惯等要求的义务。
2.有预见的能力:应当从行为人的年龄、教育程度、职业领域、被侵害的法益的大小、周围环境的状况等角度进行分析判断。
(13年)53.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D)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12年)52.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ABCD)
  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
 
二、法律认识的错误:
传统观点、主流观点认为,对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量刑。
(15年)55.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CD)
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
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
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
 
三、事实认识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事实情况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一致。这一问题很重要,是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
主要掌握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具的错误:
工具的错误,是指行为人使用的工具本来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行为人误以为会以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譬如,将白糖当砒霜杀人,将玩具枪当真枪杀人,投毒杀仇人投放的药物剂量不够,等等。
传统观点认为,除愚昧犯、迷信犯应当认定为无罪外,其他都构成犯罪未遂。
现在越来越多学者赞同紧迫危险说,认为应当看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有没有引起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紧迫危险:有紧迫危险的定犯罪未遂;没有紧迫危险的属不能犯,认定为无罪。
鉴于越来越多的学者赞同紧迫危险说,建议大家按客观说掌握。按紧迫危险说,将白糖当砒霜杀人,将玩具枪当真枪杀人,都是不能犯,应认定为无罪;投毒杀仇人投放的药物剂量不够,有紧迫危险,成立犯罪未遂。
(13年)5.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二)对象认识的错误:首先看是法律性质相同的对象之间的错误还是不同性质对象之间的错误。
1.相同对象认识的错误:是指实际侵犯的对象与意图侵犯的对象不同,但是这两者在刑法中性质相同,侵犯这两者触犯的罪名相同。
对相同对象认识的错误如何处理,理论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现在占主导地位的是法定符合说。
具体符合说:对意图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分别分析,按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法定符合说:不需要对意图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分别分析,直接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
(11年)1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D)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10年)54.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CD)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2.不同对象认识的错误:
不同对象认识的错误属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其他认识的错误属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不同对象认识的错误包括三种情况:
(1)把犯罪对象当作非犯罪对象:定意外事件或过失犯罪。
例如,打野猪打着了长得黑的邻居。
(08延)6.甲、乙上山去打猎,在一茅屋旁的草丛中,见有动静,以为是兔子,于是一起开枪,不料将在此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上,只有一个弹孔,甲、乙所使用的枪支、弹药型号完全一样,无法区分到底是谁所为。对于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D)
A.甲、乙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甲、乙不构成犯罪
 
(13年)6.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D)
A.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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