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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每日一练(1.16)

上传时间:2017-01-16 08:51:23 来源:网络 阅读: 下载: 收藏 已收藏

2017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每日一练(1.16)
  2017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每日一练(1.16)

  【案例一】

  背景:

  某拟建工业项目的有关基础数据如下:

  1.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6年,建设投资2000万元,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

  2.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建设期内,每年均衡投入自有资金和贷款本金各5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流动资金全部用项目资本金支付,金额为300万元,于投产当年投入。

  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8年,采用直线法折旧,残值为100万元。

  4.项目贷款在运营期间按照等额还本、利息照付的方法偿还。

  5.项目投产第1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分别为700万元和250万元,第2年的营业收人和经营成本分别为900万元和300万元,以后各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分别为1000万元和320万元。不考虑项目维持运营投资、补贴收入。

  6.企业所得税率为25%,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为6%。

  问题:

  1.列式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年折旧费和计算期第8年的固定资产余值。

  2.计算各年还本、付息额及总成本费用,并编制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和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3.计算运营期内各年的息税前利润,并计算总投资收益率和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4.从项目资本金出资者的角度,计算计算期第8年的净现金流量。

  分析要点:

  本案例考核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还本付息估算时,还款方式为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并编制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和总成本费用表。计算总投资收益率时应注意: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全部流动资金,年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当年应还利息。

  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是指在还款期内每年等额偿还本金,而利息按年初借款余额和利率的乘积计算,利息不等,而且每年偿还的本利和不等,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建设期末的累计借款本金和未付的资本化利息之和,c o

  2.计算在指定偿还期内,.每年应偿还的本金A,A - IC/n,(n为贷款偿还期,不包括建设期)。

  3.计算每年应付的利息额。年应付利息=年初借款余额×年利率。

  4.计算每年的还本付息总额。年还本付息总额=A+年应付利息。

  答;:

  问题1:

  解:1.建设期借款利息:

  第1年贷款利息= 500/2×6%=15. 00(万元)

  第2年贷款利息=[(500+15)+500/23×6%=45.90(万元)

  建设期借款利息= 15+45.90 =60. 90(万元)

  2.固定资产年折旧费=(2000+60. 90-100)/8=245.11(万元)

  3.计算期第8年的固定资产余值=固定资产年折旧费×(8-6)+残值 = 245.11×2+100=590.22(万元)

  案例二

  某城市地下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参照FIDIC合同条款签订了施工合同,除税金外的合同总价为8600万元,其中企业管理费率为15%,利润率为 5%,合同工期为730天。为保证施工安全,合同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安装满足最小排水能力1.5t/min的排水设施,并安装1.5t/min的备用排水设 施,两套设施合计1590。

  合同中还规定,施工中如果遇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业主对施工单位自有机械按台班单价的60%给 予补偿,对施工单位租赁机械按租赁费给予补偿(不包括运转费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地下文物,业主给予的间接费补偿,其价款按建标[2013]44号文件 的规定程序计价(以人工、材料、机械合计为计算基础)。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三项事件:

  事件1:施工过程主通知施工单位某分项工程(非关键工作)需进行设计变更,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窝工l2天。

  由于业主修改工程设计导致的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窝工费用索赔额见表4-5。

  表4-5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窝工费用索赔额

  企业管理费=40920×15%=6138(元)

  利润=(40920+6138)×5%=2352.9(元)

  合计=49410.9(元)

  事件2:施工过程中遇到了非季节性大暴雨天气,由于地下断层相互贯通及地下水位不断上升等不利条件,原有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排水要求,施工工区涌水量逐渐增加,使施工单位被迫停工,并造成施工设备被淹没。

  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业主指令施工单位紧急购买增加额外排水设施,尽快恢复施工,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购买并安装了3套1.5t/min的排水设施,恢复了施工。

  由于非季节性大暴雨天气费用索赔额如下:

  1)备用排水设施及额外增加排水设施费=15900/2×3=23850(元)。

  2)被地下涌水淹没的机械设备损失费=16000(元)。

  3)额外排水工作的劳务费=8650(元)。

  合计=48500(元)。

  事件3: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处理地下文物工作导致工期拖延40天。

  由于处理地下文物,工期、费用索赔额如下:

  延长工期为40天。

  企业管理费=8600×15%=1290(万元)

  相当于每天=12900000/730=17671.23(元/天)

  40天合计=17671.23×40=706849.20(元)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施工单位的哪些索赔要求不合理,为什么?造价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窝工费用索赔时,核定施工单位提供的机械台班单价属实,并核定 机械台班单价中运转费用分别为:9m3空压机为93元/(台•班),25t履带起重机为30/(台•班),塔式起重机为19/(台• 班),混凝土泵车为14/(台•班),造价工程师核定的索赔费用应是多少?

  2.事件2中施工单位可获得哪几项费用的索赔?核定的索赔费用应是多少?

  3.事件3中造价工程师是否应同意40天的工期延长?为什么?补偿的企业管理费如何计算,应补偿多少元?

  参考解析【问题1参考答案】

  在事件1中索赔要求不合理的有如下几个方面:

  1)自有机械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合同规定,业主应按自有机械使用费的60%补偿。

  2)租赁机械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合同规定,租赁机械业主按租赁费补偿。

  3)企业管理费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分项工程窝工不能索赔企业管理费。

  4)利润索赔要求不合理。因为机械窝工并未导致利润的减少。

  造价工程师核定的索赔费用:

  空压机索赔额=3720×60%=2232(元)

  履带起重机索赔额=18000-300 × 12=14400(元)

  塔式起重机索赔额=12000×60%=7200(元)

  混凝土泵车索赔额=7200-140×12=5520(元)

  合计=2232+14400+7200+5520=29352(元)

  【问题2参考答案】

  在事件2中可获得的索赔费用有:①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设施费;②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工作劳务费。

  核定的索赔费用=15900+8650=24550(元)。

  【问题3参考答案】

  在事件3中,应同意40天工期的延长。因为地下文物处理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不可预见的(或地下文物处理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合同价中的8600万元减去5%的利润=86000000×1/(1+5%)=81904761.9(元)

  企业管理费=81904761.9×0.15/1.15=10683230(元);

  每天的企业费=10683230/730=14634.56(元);

  应补偿的企业费=14634.56×40=585382.4(元)。

  案例三

  东部某市一承包商于某年3月6日与该市一名业主签订了一项施工合同,合同规定:

  ①业主应于3月14日提交施工场地;②开工日期3月16日,竣工日期4月22日,合同日历工期为38天;③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300,每延误一天罚款500。承包商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计划,见图5―6,并得到了业主代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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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一些事项:

  ①因部分原有设施搬迁,致使施工场地的提供时间被延误,业主直至3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从而影响了A、B两项工作的正常作业,使该两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延长了2天,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个和8个工日。工作C没有受到影响。

  ②承包商与设备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机械在3月27日进场,但由于运输问题推迟到3月30日才进场,造成工作D持续时间增加了1天,同时多用人工7个工日。

  ③E工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造成其施工时间增加了2天,多用人工14个工日,另增加其他费用1500。

  问题:

  (1)在上述事项中,哪些方面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要求?简述理由

  (2)该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

  (3)假设双方规定人工费标准为3/天,双方协商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天,管理费、利润等不予补偿,则承包商可得到的经济补偿是多少?

  参考答案:

  问题(1)

  事项①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的要求。因为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是业主的工作内容,因此延误提供施工场地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并且工作A处于关键路线上。

  事项②不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设备延迟进场属于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事项③索赔成立。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业主。但由于受影响的工作E不在关键路线上(不是关键工作),且工期增加的时间(2天)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10天),故承包商只可以提出费用补偿的要求。

  问题(2)

  该网络进度计划原计算工期为38天,关键路线为:A―F―H―I或1―2―3―4―6―7―8。

  发生各项变更后,其实际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I或1―2―3―4―6―7―8。

  如果只考虑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各项变更,将其被延误的工期计算到总工期中,则此时计算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I。

  工期补偿:40-38=2(天)。

  问题(3)

  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6+8)×18+14×30+15000=156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