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首页>资料中心 > 法考 > 民诉>2016年中律题海阶段民诉讲义--戴鹏 (6)
2016年中律题海阶段民诉讲义--戴鹏 (6)
上传时间:2018-04-08 09:44:26
来源:文都法考
阅读:
攻坚克难——无独三VS.共同被告;有独三VS。共同原告 案例一:老张去世后,留下房屋一套,有张甲、张乙、张丙三子。张甲诉张乙主张争议遗产。 1、法官应当依法通知张丙参加诉讼,张丙的诉讼地位是? 2、张丙拿出遗嘱,主张根据遗嘱,房屋应由自己继承,张丙的诉讼地位是? 案例二: 1、老张去世后,留下房屋一套,大儿子张甲瞒着张乙将房屋出售给李四,李四拒不支付房款,张甲起诉李四,张乙闻讯赶回,参加诉讼主张权利,张乙的诉讼地位是? 2、张甲、张乙共有一辆汽车汽车,张甲瞒着张乙将该汽车卖给李四,因为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张甲起诉李四,张乙闻讯赶回参加诉讼,张乙的诉讼地位是? 3、张甲、张乙共有的汽车被李四损害,张甲起诉李四主张赔偿,张乙参加诉讼,张乙的诉讼地位是? 案例三:张三在华兴商场购买一台腾达公司生产的电磁炉,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张三受伤,张三起诉华兴商场赔偿,腾达公司参加诉讼。 1、张三起诉华兴商场侵权,腾达公司的诉讼地位是? 2、张三起诉华兴商场违约,腾达公司的诉讼地位是? |
阅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