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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冲刺讲义 (5)

上传时间:2018-04-04 14:12:02 来源:文都中律法考 阅读: 下载: 收藏 已收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冲刺讲义 (5)

 
 
 
任职条件
1.年龄:法官检察官要求年满23周岁,公证员要求在25周岁至65周岁之间。律师的年龄没有特别要求。
2.四个职业均需大学本科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在基层和中级法院担任法官需要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在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需要满3年,硕士博士学历各减一年。检察官类似于法官。
3.禁止性条件:(1)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四个职业均不能从事。(2)被开除公职的四个职业均不能从事。(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因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担任公证员。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担任律师。(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
4.法官的职务回避: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右边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不能同时担任同一法院领导职务);(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不能有直接指挥关系);(3)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不能在同一部门工作);(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检察官的职务回避完全类似。
5.法官的业务回避:(1)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2)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3)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其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6.律师的职务回避: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例题(多选)】关于法律职业的任职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
B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
C王某是甲省高院的副院长,其子王八不能同时担任该省乙县法院的院长
D张二曾因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其不能从事律师职业
 
 
 
 
 
 
 
选任方式
1.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由省级法院、检察院统一招考,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然后逐级遴选。
2.一般法院的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但是检察院要由上级检察院报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其他审判员、检察员以上的人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3.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4.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任免。
5.一般情况下通过司法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经过申请即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特殊情况下,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工作满15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
6. 一般情况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即可担任公证员。特殊情况下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公证员的任免须经所在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正员执业证书。
【例题(多选)】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选任方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某省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由该院院长提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命
B 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
C 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在正式就任时必须进行宪法宣誓
D 律师和公证员的职业证书均需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核发。
 
奖励惩戒辞退
1.法官检察官的行为如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有指导作用的都应该被奖励。
2.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3)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5)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法官对关于本人辞退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检察官的辞退和法官的辞退类似。
3.法官和检察官的保障包括职业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工资福利保障三个方面。
 
 
法官职业道德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分为:
1.忠诚司法事业。
2.保证司法公正:
(1)维护审判独立:有外部独立、内部独立、内心独立三个方面。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2)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3)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并重。
(4)司法效率:严格遵守审限;法官的职权活动应当充分考虑效率因素;监督当事人及时完成诉讼活动。
(5)公开审判。
(6)遵守回避规定,保持中立:
a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b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c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持有与所审案件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7)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
3.确保司法廉洁
(1)自重、自慎,坚守廉洁底线。
(2)不得接受诉讼当事人的钱物和其他利益。
(3)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能办公司;不能入股公司;不能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不从事民间借贷;不能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及在办案中获取的内幕消息买卖股票或者建议别人买卖股票。不能提供法律服务。(见《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第3、4、5、7、16、17条)
(4)不得以其身份谋取特殊利益。
4.坚持司法为民。
(1)以人为本。
(2)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
(3)司法便民。
(4)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5.维护司法形象。
(1)坚持学习,精研业务。
(2)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3)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
培育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与法官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不良嗜好和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
(4)退休法官谨慎行为。
a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b法院工作人员在离职或者退休后的规定年限内,不得具有下列行为:接受与本人原所办案件和其他业务相关的企业、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聘任;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例题(多选)】下列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有?(      )
A 某法官受高校法学院学生会邀请讲座时,侃侃而谈,说大多数法官“大沿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
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 并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D 牛法官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但是在审理该公司产品质量的集体诉讼案件中未主动申请回避。